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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顶山学院关于上好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党课的通知
2019-09-15 17:55 组织部  组织部 审核人:

各党总支:

  根据《关于开展第二批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》(豫教组发〔2019〕24号)、《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实施方案》和党委工作安排,决定在“十一”前后,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,集中开展上党课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授课人员

  党员校领导,全校党总支和党支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。

  二、授课对象

  党员校领导为联点单位全体党员上党课;

  党总支领导班子主要成员(包括党总支书记、院长等)为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;

  党支部书记为党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。

  (党外干部教职工要列席党课)

  三、授课内容

  党课要紧紧围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总要求、总目标,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,重点讲出理论学习、尤其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收获体会,讲出自身以及工作上的差距不足,讲出改进工作和作风的思路举措。

  四、时间安排

  授课要在10月15日之前全部完成。

  五、有关要求

  1.全校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按照要求,率先垂范上党课,精心组织上党课,积极主动与授课人员联系,对上党课工作作出统筹安排,并负责对干部讲授课件逐一审阅把关。

  2.请各党总支书记、机关各支部书记于10月16日中午12:00前,将本单位授课情况报告(主要包括授课时间地点、授课人员、讲授主题、参加人数、授课效果等)、考勤表和讲课人教案或课件报送校主题教育办组织组(办公楼423)。

  材料报送信箱:pdsxyzzb@163.com;联系人:祁坤;电话:2579931。

平顶山学院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

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9年9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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